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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登记类型(2024年秋季)

发布单位:教育局 时间:2024/6/4 9:27:45 阅读:6532

学位登记类型(2024年秋季)

第一类:属市区户籍(仅城中、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户口本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拥有房产(已办理房产证)的适龄儿童,按房产证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亲属在市区拥有房产(已办理房产证),且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属市区(仅城中、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房产证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产权登记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

1.父母或本人在市区以购房合同形式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或者亲属在市区以购房合同形式拥有房产且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户籍属市区(仅城中、城南、城北、城西居委范围)的适龄儿童,按购房合同详细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完税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的正规合同)、购房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英德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险齐全)满1年的在市区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其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社保参保年限确定积分(以养老和医疗中参保年限最短的为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投资经商人员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已满1年及以上),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上述提及的时限计算到8月31日。

第五类父母在市区拥有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按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土地使用证登记年份或购房合同签订年份确定积分,每满1年积1分。

    父母小产权房界定(任一条件):

    1.适龄儿童父母有不动产土地使用证。

2.适龄儿童父母有三个月以上水费或电费发票,购房合同、房款收据等证明材料,且缴款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小产权房界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亲属在市区拥有房产(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完税证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界定同第五类要求),在同一户口本(或同一户籍地址)或能提供亲属证明(经派出所或村居委盖章),户籍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按房产所在地址确定登记学校,按亲属关系和房产类型积分,直系亲属积10分,旁系亲属积5分,持房产证、购房合同、小产权房的分别积3、2、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类在英德未参加社会保险或社保不满一年的在市区投资经商和务工人员子女,按实际居住地确定登记学校,按营业执照登记年份或劳务合同连续年限积分,每满1年积1分。报名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投资经商人员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务工人员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已满6个月及以上),清远市外户籍人员还要提供有效居住证。上述提及的时限计算到8月31日。

注意:

1.以房产登记学位,其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权必须是独有或与他人共同共有,已产权分割的,则不少于50%的产权。

2.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教育部门将对报名信息进行查验,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会导致不能正常安排学位。

3.积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8月31日。